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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财政建设基础。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履行财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是任务明确到位。研究制定《市财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市财政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财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发展总体规划,与各项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并分解工作任务到各相关科室,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三是教育引导到位。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作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科学决策、规范执法。组织党员干部前往曲沃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参观廉政教育长廊,听取真实案例,使党员干部看到我们党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决心和行动,通过阅读忏悔书,了解监狱日常生活,使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要在修身律己、遵规守纪上绷紧廉政之弦,打消侥幸心理、远离纪律红线。组织观看《瞒祸》等专题片,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四是经费保障到位。每年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二)坚持规范管理,大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是严格开展合法性文件审核。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工作,提高财政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按照《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和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化。2023年共审核文件9份,提出修改意见30余条;二是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组织3名新调动到执法岗位的人员参加司法部门统一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合格率100%;在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及时公开各项依法行政信息,提高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三是依法规范行政决策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严把集体研究讨论、合法性审核等环节;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局重大决策、涉法涉诉案件、行政复议、政府采购投诉、重大执法决定等事宜中提供法律意见,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签订合同等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五是切实维护财经秩序。制定《关于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深化代理记账行业“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的监督指导。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
(三)强化法治宣传,着力营造财政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相关主题普法活动。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竞答活动,开展每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8月3日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法制培训,提升法治工作能力水平;二是扎实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我局通过制作宣传条幅、印发宣传单、宣传袋、宣传手册等方式12月4日在平阳广场组织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人数达数百人,使过往群众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减税降费政策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局机关委员会组织局志愿服务队前往包联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旨在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增强社区居民的法治观念,推动社区法治建设。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宪法知识网上学法竞答活动,进一步营造全局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三是积极参加普法微视频评比活动。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我局组织制作《依法监督“有凭有据”》参加市第七届普法微视频评比,大力宣传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监督、强化法治思维,不断发挥财会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工作协调配合不够紧密,还存在忙于业务工作多,主动学法的时间不够,还没有真正将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法治宣传方式和力度还需增强。财政法治建设主要精力还放在完成规定动作上,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不够,内容不够丰富,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积极推动财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向全局干部职工讲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持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坚持系统观念,组织开展政治思想、履职能力、依法行政等培训,开展好“财”能提升大讲堂,坚持把“大讲堂”作为锻炼自我的平台,在深入交流中开阔眼界、提升境界,取长补短、共同进步,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助推财政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将《会计法》作为会计行业的根本准则,对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法,为采购单位依法采购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组织财政执法人员开展对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水平;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在机关门户网站开辟财政动态、政策法规、党建专题、收费基金、减税降费、行政执法等栏目,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财政制度法规等信息,积极推进财政部门信息公开,进一步保障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关于报送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的通知》,我局充分认识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对照共性问题和实地督察问题进行自查,主动认领,针对5方面问题制定11条改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认真抓好整改,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主动接受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做到带头尊重并依法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今后,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创新方式、健全机制,全力提高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促进形成决策用法、办事依法、监督执法的浓厚氛围,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为更好地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法治支撑。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局机关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作用;二是持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编制源头管理,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推行财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方面制度,全链条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做好我局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及审核注册等工作,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要求;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全面提升财政制度质量;五是按年度组织开展财政政策汇编工作。力促财税政策在我市财政部门落实到位,强化财政干部依法理财意识和能力;六是落实财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做好年度普法工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临汾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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