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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01-29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临汾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推动重点领域公开,加大宣传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0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00余条,全年共编发《临汾财政信息》130期,被财政部、中国财经报、山西财税等各级报刊媒体采用82条,不断提升财政宣传影响力。

(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采取“三个规范”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推动形成“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预算公开机制,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规范公开模式。对标一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实际制定了更为完善的公开模式,将预算公开的内容要素全部纳入统一的标准化公开模板,优化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格式和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完整、规范。二是规范公开程序。进一步明确部门主管单位为公开主体,全面负责汇总审核所属单位的预算内容。部门主管单位统一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重点对预算说明和报表等信息审核,确认无误后同意公开。三是规范公开载体。优化门户网站布局,按功能、部门、年度进行分类,方便预算公开数据查询。2020年,市级80个部门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开,公开覆盖率达到100%。

(二)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整理选取2020年度部分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和上年度绩效评价报告,报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参阅。同时,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将各部门(单位)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共公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32项。

(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随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的不断细化,工作机制的持续完善,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提升,采购当事人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逐步增强。2020年我局依托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投诉处理决定书2条、行政处罚决定书1条。

 (四)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公开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完善收费项目目录的要求,我局在门户网站开设了收费基金栏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共向社会公开政府性基金项目17项,均为国定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5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6项,均为国定项目;临汾市执行的山西省免征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项,山西省考试考务费项目97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网站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还需完善细化。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政府网站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不断完善细化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更新信息,增加发布信息量,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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